一、济南市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什么条件?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4050”人员;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4.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6.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成年后孤儿。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金额。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三、申请材料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四、办理程序
企业(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线上上传材料,单位工商注册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提出申请。
五、咨询电话
历下区86955623市中区86157593
槐荫区87957908天桥区85953984
历城区88112933长清区87268816
章丘区83214842济阳区84238515
莱芜区76210906钢城区75873077
平阴县87867123商河县84884517
高新区88785703南山区88112713
起步区66604050